此疫由病毒所致,因其形如冠,故名曰冠狀病毒。世衛由2015年開始避免用人名、地名、動物、食物、文化、職業等為疾病命名。故是次以「年份」為此病冠名以資識別,稱此病為冠狀病毒感染-19(COVID-19)。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 ICTV)以病毒基因排序為命名標準,每段基因逐一細心分析,其他因素不作考慮。蓋因此冠狀病毒基因排序「未夠新」,屬沙士冠狀病毒的姐妹,故稱之為沙士冠狀病毒2.0(SARS-CoV-2)。民間及國際媒體則稱之為武漢冠狀病毒或武漢肺炎,直接簡單,亦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