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台討論區 ::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3671|回復: 0

宋漢生: 蘋果,請放下屠刀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2-10-5 08:38: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size=27.27272605895996px]宋漢生aNobii 創辦人

2012-9-27 6:57:54

[size=27.27272605895996px]


[size=27.27272605895996px]前幾日,公司發生一件聞所未聞的怪事。
我用的是iPhone 4S,新的系統iOS 6剛出爐,可供下載。同事全是蘋果顧客,其中一個是粉絲,即連MobileMe都肯俾錢用那一種,另一個更是股東,當正是自己公司般關心。我問,邊個升級了iOS 6,借來玩玩,感覺如何,試過先自己升級。


怪事出現了。全隊人,無一個人升級。以前這麼多次的升級,人人都是鬥快的。今次竟然你眼望我眼,敵不動自己也不動。我問點解,大家都話,好驚無了Google Map。


驚升級,好耐未聽過,只會發生在Windows年代,現在我公司連一部Windows機都無,不要忘記,蘋果這十年的興旺,是踩在微軟的頭上過的。你可以話,Mac OS都不是人人升級,但Mac OS升級要錢,iOS升級則免費,是兩回事。驚升級發生在蘋果身上,我忍不住想,過幾年回頭望,這會不會是一個轉捩點?


蘋果一心要幹掉Google Map,生意上可以解釋,最多的Google Map流量,不是來自Google自己的Android用戶,而是蘋果的iPhone,蘋果不想益人,想自己食埋。但全世界都知,教主本傳記都有講,當中的牙齒印,來自教主當年,當Google創辦人是後輩提點,Google創辦人卻靜雞雞整Android打iPhone,教主自負閱人甚強,竟自覺慘遭背叛,從此反目成仇,臨死前交低要隊Google,絕不出奇。


iPhone用戶,用了Google Map這麼多年,你要取締,還要用同一個icon,更要不讓人自己下載Google Map,得,不過你至少要做得跟Google Map一樣水平。問題是,Google Map是玩海量資料分析,不是蘋果強項,遲這麼多年起步,要從後趕上,就算是蘋果,都是極難的事。


橫睇豎睇,今個版本的蘋果地圖,比Google Map差一大截,地圖不夠仔細,搜尋功能蠢到死,又無街景。報仇還報仇,都要有本錢先得,犧牲用戶是大忌。蘋果地圖一出,大家不禁問,如果教主還在,會容許這個水平的產品出街嗎?蘋果,請聽一眾用戶勸一句,讓大家自行下載Google Map吧,放下屠刀,回頭是岸。


講開教主,上個月,認識了一位仁兄,是我見過的人當中,唯一一個,曾經與教主單獨會面的人。話說,早期的iPhone是封閉的,外面的人,不可以替iPhone寫App。當時仁兄在AOL做編程,一日,負責跟蘋果接洽的同事,忽然叫仁兄飛去蘋果總部,做咩,完全不知道,這位同事也不敢問,可見蘋果的重視保密程度,全行皆買佢怕。


去到,仁兄見到其他人,來看Bloomberg,世嘉等等十幾人。蘋果負責人走出來,跟這批人說,蘋果將會在下次大會宣佈,開放iPhone平台,這批人,每人要代表公司寫一個App,要兩個星期起貨。工作時間不准離場,不准上網,去廁所都有人跟,不准跟任何人說這件事,包括同事。仁兄問,我只懂編程,不懂美術,蘋果說,不要緊,要畫甚麼,即管開聲,蘋果會有專人替他畫,不要找自己的同事,以免泄露。


仁兄代表公司,寫AIM即類似QQ的iPhone app,編程以外,還要表演。蘋果說,到時要輪流上台表演,但首先要過教主一關。負責人要每人作一段台詞,一定要三分鐘,多一秒不行,少一秒不行,練熟之後,負責人會背下來,然後替大家向教主面聖。之後蘋果改變主意,叫大家一個一個,親自面聖,但面聖前,先要上堂練習,謹遵三大規矩,第一不可以說自己是粉絲,第二不可以閒話家常,第三千祈千祈千祈,不要跟教主有任何的身體接觸。


仁兄為了不讓自己不自覺伸手去握,決定用右手揸機,輪到他了,他走入去,見到教主,馬上拿起手機講解,教主一邊看一邊聽,忽然間捉實仁兄的右手,把手機拉到跟鼻尖只有幾厘米的位置,睜大眼望,要望清楚有沒有任何東西歪了一點兩點。仁兄碰了不該碰的,嚇到不知所措。最後總算捱過了關,聽說有幾位被教主踢了出局,後來仁兄跟其他幾位,真的上了台表演。當教主在台上不斷吹噓寫iPhone App如何容易,有如何多工具幫手,當然是老作,困難重重捱完兩個禮拜的仁兄,心中忍不住暗罵:他媽的!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talkonly.net

GMT+8, 2024-3-29 12:39 , Processed in 0.04561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