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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伯時評】老師,你的名字不應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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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0-9 16:40: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Who is 林惠思 ,庫斯克 ?
岸伯是否都懂得 inversion??  
未必,it's just that writing on the wall.

Orwell.BBC.jpg

【經哲法漫談】林鄭將依法對教師作思想檢查
王岸然頻道 2017/07/21

林鄭月娥豪花50億元於教育經費,重點之一是在4000多合約教師之內提供2300個常設職位。教育界議員及教協額手稱慶,似乎教育問題就只是教師的飯碗問題,而不是人權問題及思想自由的問題。工作穩定便是一切了。

林鄭這麼多社會不同持份者都不去討好,只是偏愛教師嗎?世上不會有免費午餐的。去年年尾政府已經神秘低調用極短的時間(6個星期)通過了一份新的〈教育專業守則及實務指引〉,為教育界先立了23條而全無人留意到,簡單地說,以後當教師的在課堂上課時不單要政治正確,私下發表意見於面書或在網媒寫下論政文章,馬上會被取消教師資格,自然也失去飯碗。這不是違反人權嗎?正是,誰叫你們自己同意?

守則是一個由委任成員組成的〈教育專業人員操守議會〉修訂的。原本的守則在1991年已有,當年教師不大上網及沒有用面書或WhatsApp發表個人意見吧,過去多年用這些新媒體與學生朋友交流得很自由,很暢快吧?以後不能了,這些都是政府藉專業要求之名有權加以檢視監控的範圍,與23條不必比較的,因為不用坐牢,只是失去工作而已,所以只能喻為教育界的23條。

運作過程是這樣的。按〈教育條例〉第47條:「取消教員註冊的理由」,常任秘書長有權取消任何教員的註冊,只要認為教員有專業上失當的行為」。標準何來?自然是上述的教育界23條,所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及實務指引〉了。

守則要求教導學生尊重法治,遵守基本法。這是說不談也不對,必需教導學生反對港獨,有責任這樣做,因為違反基本法。教師要避免在個人的社交平台如面書、微博或WhatsApp發表或談論有違或損害專業形象的文字、圖片或影片。這是說當教師的私下在手機與家人談到支持港獨被查到就會失業,這是文革式的思想檢查的香港版。

也不要當只是備而不用的手則,林鄭不是很開明嗎?林鄭是勇於經政治審查DQ立法會參選人資格的。3月已經發生了「庫斯克」事件,用筆名發表意見也被投訴,而教局的立場完全站在投訴者一方。各位老師,你的名字是「薪高糧準但無思想自由」,這已經是事實。



【經哲法漫談】DQ教師寒蟬作用早晚的事

上星期談及教育界的23條,即〈教育專業守則及實務指引〉已經神秘而快速及低調完成諮詢,文章得到極高的點擊及分享,以法律文章而言實不多見。同樣奇怪的是這樣侵犯教師人權的次法律(Sub-Legal)文件的嚴重性,教師界似乎茫然不知如何自處,所以關心有餘,討論沒有,似乎人人皆以為事不關己,可以置身事外,好老師我自為之。

真有這心態的話,筆者贈你們一句:老師,你的名字是弱者。

政府利用專業守則整治要生計的老師,進一步逼迫所有教師要負責教育學生官方的愛國立場,反對港獨,是林鄭新政下必行的一步。「庫斯克」事件已是證明,三年前的林慧思事件,也是證明。教師天真地以為不會真的出現DQ事件,但真出現之時,教師是不敢出聲,只會受寒蟬效應的影響而明哲保身,屈服於強權之下。

林惠思事件時,那個自我充權的〈教育人員操守議會〉就曾經裁定林老師專業失德,事件是以林老師公開道歉認錯作結束的。教育界並無人保護她的思想言論自由。她並非在課室內對學生講粗口,甚而非校外與學生同行時有失身教講粗口,而是在旺角街頭見不平(警察不保護法輪功成員被愛字頭的人迫害)而罵警察,林慧思百分百在行使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是私人活動與專業無關,但被專業守則所限會失去飯碗。

今年3月的「庫斯克」事件更是寒蟬的首個成功例子。到今天也無人肯定他是誰人,他/她也只是用筆名在網媒撰文,批評參與集會的警察猶如集中營的納粹軍不自知自己在執行命令之時沒有自省。結果是籃絲團體查出作者是庫斯克在「劉永中學」任教,上門踩場學校還算企硬不理,但教育局竟然發表聲明支持籃絲,說「教師應注意言行,局方會聯絡校方了解事件」。

也太惡了吧?這是因為新守則規管了教師私下用面書及 WhatsApp 時的言行,留意這是新加的條文。結果是「庫斯克」公開聲稱不再寫文章作為平息事件。作為教師的基本人權也就徹底被剝奪。這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是數萬教育專業人員的共業。

筆者無法不譴責教育界的立法會議員及教育專業人協會失職,必須爭取重開諮詢,重新檢視守則的內容。職業保障無疑重要,教師的人權不重要嗎?可以隨便trade-off嗎?

https://youtu.be/iKGu2GRLJ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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