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行動」作為社運概念十分簡單,就是一腳踢開政客、學生組織、社運小學雞、工會組織(也是工賊組織)、只肯為自己人及建制服務的法律專家、貪錢的「革命家」等等傳統霸佔道德光環的道德代理人(Social Moral Agents),普通人以個人身份或小眾組織起來,直接以自己的方式行動,製造壓力,影響社會。須知道,政治學的影響力就是權力(influence is power)。「雨傘革命」過程中,公民「直接行動」弄出最大的影響力,也是最大的成就所在,在理論的層面上這絕對是一場革命,也是香港這片政治上有特殊性的土地上爭改革、爭民主的希望和方向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