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殖民教育或長期在殖民地生活的人,久而久之,那份國家觀念和民族意識的氣魄和傲氣,「自動流失」,寧可委曲求「全」,這可以在客觀條件十分有利的情形下,香港人亦不曾要求獨立自主可見。戰後聯合國兩度通過議決,允許、鼓勵殖民地獨立。第一次是在一九四九年年底,當時的決議列出全球可以獨立的七十多個殖民地,當然包括香港和九龍在內,但在眾多國家(地區)紛紛脫離殖民統治而獨立的潮流下,英國人「不離不棄」,而新中國剛成立國事千頭萬緒,國民黨敗走台灣百廢待興,國、共均無心港事,港、九便「原封不動」;第二次是一九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通過的一五一六(XV)號文件《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for Independence to Colonial Countries and Peoples),籲請(「溫馨提示」)「宗主國」協助殖民地獨立,「矛頭直指」英國與港、九,可是英廷、港府固然置若罔聞,當時的香港世家、華人領袖,大多是親英(也可說是協助英國統治香港的家奴)的既得利益者,亦不當一回事,淡然處之……。說香港人從無獨立之思,似不為過!